晚晴会员入会须知
(2013年7月4日理事会通过)
1,晚晴财务年度为每年的7月至下一年的6月,即:下一财务年度为: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以后以此类推。
2,会员需在每一财务年度内一次性交纳会费,经理事会研究,此财务年度会费为5元/每人。
3,会员向会计交纳会费后,会计向交纳会费的会员出具收费凭证,请会员妥善保管凭证,以便核对。
4,新会员交费后向秘书长或指定的专人登记,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爱好、个人住址和联系方式,老会员如住址和联系方式更改,请及时告知秘书长或指定的专人,秘书长或指定的专人根据会员提供的个人住址划定分组。
5,新会员入会后向组长报到,今后凡有需要通报事宜或有小组活动的,由组长负责通知。
6,秘书长或指定的专人在会员交费告一段落后(交费时间为7、8月),印制会员通讯录。分发每一个会员,便于会员之间联络。
7,会员必须遵守晚晴章程,履行章程义务,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会员自觉接受理事会安排的工作任务,享有管理晚晴的义务。
8,会员要自觉维护晚晴形象,维护华人形象,搞好内部团结,要尊重各社团、族群,努力促进社团和谐发展,促进中新友好。
9,会员热爱中华,热心宏扬中华文化,促进新西兰多元文化发展。
10,会员如有向晚晴借用物品和未了事宜,如回国或离新西兰较长时间,会员在离新西兰前及时归还所借物品和处理好未了事宜,保证给他人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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