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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

汉密尔顿华人晚晴活动中心物资管理制度




汉密尔顿华人晚晴活动中心物资管理制度


(2012年8月22日会员会议通过)



物资分类管理



1. 为便于管理,晚晴使用的物资按其使用期限及单价分为两类。即耐用消费品(以下简称一类物资)和低值易耗品(以下简称二类物资),凡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含1年)单价10元以上(含10元)的物资,设定为一类物资(如腰鼓、服装、棋牌、书籍、道具等);凡使期限一年以内,单价10元以下的物资为二类物资(如办公用品、食品等)一,二类物资要分别建账、分别管理。

2. 凡晚晴公款购买的物资,包括其他单位、个人捐赠的均属晚晴的公有物资。理事会指定兼职理事或专人做好保管使用工作。



物资采购报销



3. 凡一类物资采购,必须经分管理事提出采购计划,经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4. 物资采购要坚持货比三家,优质廉价的原则。

5. 采购物资要及时(一周内)报账。 按财务指定的报销单据, 一式二份,随附购物凭证, 经本人并晚晴签字权人审核签字,方能到财务报销

6. 其它单位或个人捐赠的物资,按上述第5条规定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物资领用保管



7. 凡财务入帐的物资,都要办理出库领用手续,填写财务指定的领用单据,本人及签字权人审核签字,方可领用。

8. 对在使用一类物资,财务要配合兼职理事做好清理工作,列出明细清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新旧程度等)在此基础上财务和兼职理事要同时建立一类物资存量明细台帐。并定期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资金对口,确保财产安全不流失。二类物资原则上采取随用随买,按需购买,有财务单独设帐,领用人一次领用核销。

9. 参加晚晴演出人员领用的物资,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本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活动结束后, 应清理干净, 由领用人妥善保管。如因本人出国旅游,探亲访友或健康原因, 短时间内不能参加演出的, 因及时退回所领物资,不得使用晚晴物资私自对外演出,也不能私自外借。



物资核销处理



10. 对于一些严重毁坏或过时淘汰已不能使用的一类物资,应定期清理造册,经理事会审核,予以核销处理。



物资监管



11. 理事会设财物监管小组(暂定三人)负责物资监管工作,监管小组人员由理事会提名,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管小组每季一次执行监管任务,核查物资支出等帐务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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