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

汉密尔顿华人晚晴活动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汉密尔顿华人晚晴活动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2012年8月22日会员会议通过)



汉密尔顿华人晚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晚晴)是以老年华人为主体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晚晴的活动经费除会员缴纳的会费外,主要来自向机构团体申请得来的资助款项或其它捐助。晚晴要根据自身活动和服务社会需要,广开财源,量入为出。多办事,少支出,确保资金安全,平稳运行是晚晴财务管理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 财务收入管理



1. 根据章程,晚晴会员必须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会费数额由晚晴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根据当年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会员大会讨论决定。

2. 向机构申请,争取团体或个人资助,这是目前晚晴经费的主要来源,也是“理事会”今后扩大资金来源的重要工作。

3. 晚晴对外演出,属公益性的,其收入应作为演出人员的车补或其它补贴,单独列支。如属收入性演出,其收入的一半分发给参加演出的有关人员,另一半作为公款列入晚晴收入。

4. 晚晴的各种收入,必须经相关人员办理手续并签名,晚晴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财务主管验收或登记入帐。晚晴的一切收入,均属晚晴的公款,任何个人无权占用和挪用。



二 财务支出管理



5. 根据资金来源渠道,作好资金预算。理事会应根据年度可支配资金状况,制定年度计划,确保计划有序的资金供应。

6. 凡一次$100以上的开支的活动,应经理事会集体研究同意。$100(含)以下的开支,可由会长先行决定,会长不在由副会长或秘书长决定。

7. 凡支领款项者,必须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理事会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财务执行。

8. 各项支出要有合法的凭证,报销要经过验收后(不能验收的除外),填写报销申请表并附上有报销当事人签字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并经2位具备财务签字权人的签名后方有效。 具备财务签字权的人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遇签字权人自己报销的单据,除了本人在单据上签字外,必须有另外两个签字人同时签名才有效。

9. 款项交接必续严格手续,凡因手续不清造成纠纷的,由责任方负责。





三 财务监督管理



10. 理事会设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做好晚晴收支明细账目和现金支票保管等工作。

11. 理事会设财物监管小组(暂定三人)负责财物监管工作,监管小组人员由理事会提名,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管小组每季一次执行监管任务,核查财务支出等帐务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12. 财务人员每季度或每半年作一次财务报表,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