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2013年2月3日星期日

怀唐伊条约

怀唐伊条约


《怀唐伊条约》(Treaty of Waitangi),又译《威坦哲条约》,是1840年时英国王室与毛利人之间签署的一项协议。条约的签订,促使新西兰建立了英国法律体系。同时,也确认了毛利人其土地和文化的拥有权。该条约被公认为新西兰的建国文献,该条约目前仍为现行文件。

条约的主要内容

1、毛利人各酋长让出其领土主权,凡岛上出生者,均受英国法律管辖。

2、保证新西兰各部落酋长的土地、森林、渔场及其他财产不受侵犯;如出售土地,应优先出售给英国女王。

3、许诺毛利人可得到英国女王的保护,并可享有“英国国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和特权”

1840年5月21日,霍布森宣布新西兰成为英国的领地,并定奥克兰为首府。

1642年的时候,荷兰航海家阿贝尔•扬松•塔斯曼没有上岸,也没有意愿要把新西兰变成荷兰的殖民地。在1769年英国船长詹姆斯•库克“发现”这块地的时候,毛利人已经居住将近一千年了。按照他们英国的原住民头衔的教条(Doctrine of aboriginal title)一个国家的本地人有权力可以运用拥有权。

从1800年后,许多澳洲,欧洲的捕鲸鱼,捕海狗的人,商人,传教士等人开始定期地来到新西兰海岸,利用这土地的资源。到了1838年,就已经有两千位欧洲人居住在新西兰了。这时候犯罪跟卖淫的比率也渐渐地增加,对各位白人跟毛利人都有很大威胁。同时,法国和美国因为经济贸易上的原因,也开始对新西兰有兴趣了。特别是法国想篡夺英国,把新西兰变成他的殖民地。

因为有失实施法律的现象和法国的威胁,1832-1839年间英国政府决定委派詹姆斯•巴斯比 (James Busby) 去保护英国在新西兰的经济利益。虽然他的权利有限(毛利人称他为Man of War without guns),巴斯比的成绩是把许多新西兰北岛的毛利族联合在一起然后成立了“新西兰联邦的联合部落族长”(Confederation of the United Tribes of New Zealand),这时因为毛利人怕法国的侵略,巴斯比就替他们写了一个请愿,要求受英国女王的王室保护。英国必需要在新西兰实施主权这件事才得以实现。

在1839年时,英国殖民地办公室委命威廉•霍布森队长(William Hobson)当任女王阶下的新西兰领事。霍布森被命令指示去“处理新西兰的原住民让他们让出阶下在全部或部分岛群的权利”。所以在1840年1月的时候,霍布森就搭船从悉尼到新西兰,他就请巴斯比写出一个协定的草稿,而且也请他作他们的谈判。巴斯比就详尽的创立这条约的英文版。但很显明的是霍布森和他的随行员都缺乏先前的条约谈判经验。

经过很小的修改后,霍布森在二月四号就把条约抄本交给一位传教士,亨利•威廉牧师 (Henry Williams) 去翻译成毛利语的版本。这个翻译工作非常困难,因为有很多英文字都没有相等的毛利意思。

到了1840年2月6日的这一天,有45位毛利领袖族长跟英国政府在怀唐伊(Waitangi)这个地方签订了条约。后来这个条约循环到全新西兰的北岛跟南岛各个地区。一共有39位毛利族长签定了这份条约的英文版,而有512位族长签定了毛利语的版本。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