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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7日星期一

华侨华人海外资产无需向中国当局申报

海外华侨华人和中国境内居民发生交易,必须向中国相关部门申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2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如是表述。2013年11月,中国公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新规,规定非中国居民也有申报义务。新规发布后,部分海外华侨华人疑问其海外资产是否需要向中国当局申报。对此,中国国家外汇局回应,海外华侨华人属于非中国居民,其海外资产无需申报。  
个人海外资产 申报数据将严格保密  
中国国家外汇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管涛24日表示,海外华侨华人如果和中国境内居民发生交易,必须进行申报。  
中新社报道,当前的操作方式为,由与海外华侨华人发生交易的中国居民一方进行申报,在中国境内的非中国居民暂时没有进行申报的要求。  
2013年11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第642号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近20年来,中国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所做的一次重要修改。其中,新规要求,不仅中国居民负有申报义务,非中国居民也有申报义务,从而引起关注。  
管涛指出,上述新规出台以后,部分海外华侨华人对于其海外资产是不是也要向中国当局申报的问题产生一定的误解。值得注意的是,海外的华侨华人从统计概念上经济利益中心在海外,属于非中国居民。海外华侨华人持有的海外资产是由非居民和非居民交易形成的,所以按照国际收支统计概念不属于统计范围,不必申报。  
针对中国居民个人的申报问题,管涛指出,此次新规将申报主体从机构扩大到个人,是适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可预见的未来,随着资本账户不断开放,个人对外投资渠道不断拓宽,中国将出台个人资产申报的相关新规定,具体怎么做,要等具体办法的出台。  
关于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使用问题,管涛强调,新规已明确要求,外汇局及其分支局对申报者申报的具体数据要严格保密,申报的数据只能用于国际收支统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国际收支统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申报者申报的具体数据。  
取消移民财产分次汇出要求
个人财产转移超50万元人民币将无需备案  中国对资本项下的外汇管理进一步松绑。中国国家外汇局24日发布通知,对包括对外债权、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和利润汇出、个人财产转移等7方面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进行简化和调整,自今年2月10日起实施。通知并称,取消移民财产转移分次汇出等要求。  
香港《文汇报》报道,国家外汇局发布《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简化融资租赁类公司对外债权外汇管理,放宽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  通知称,将进一步放宽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管理,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累计汇出额不超过300万美元,且不超过中方投资总额15%的,境内机构可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向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前期费用登记。  
通知并称,将简化个人财产转移售付汇管理,取消财产转移总金额超过等值人民币50万元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的要求,并取消移民财产转移分次汇出等要求。通知还要求改进证券公司《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管理。  
市场人士认为,此次调整涉及面广、指向性强、且初步涉及敏感项目,显示资本项开放步伐明显加快。  
中国有能力承受美QE退出冲击
美国经济温和复苏、美联储缩减购债规模、美元走强,一系列连环现象引致新兴市场国家资金外逃、货币贬值。美联储逐步退出QE(量化宽松政策)对中国的跨境资金流动有何影响?中国是否会面临其他新兴市场国家的窘迫境地?对此,管涛24日也给出了官方回应:目前QE退出对中国影响还不明显,中国面对QE退出的冲击有一定承受能力。  
《上海证券报》报道,管涛指出,美国谈QE退出和正式宣布QE退出对中国跨境资金流动都没有造成根本的影响。比如去年12月,美联储宣布从今年1月开始缩减购债规模,但是同期中国银行结售汇顺差达到310亿美元,仍然处于较高的水平。  
另外,去年一年新兴市场的货币总体是贬值的,但是去年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中间价却累计升值3.1%,国际清算银行编制的人民币名义和实际的有效汇率则分别升值7.2%和7.9%,外汇储备余额增加了5097亿美元。“所以,即便美国缩减QE的政策对我们有一点冲击,但是没有改变整个跨境资金净流入的态势。”管涛表示。  
而面对未来可能产生的冲击,管涛认为,中国有信心能够抵御,也有一定的承受能力。  管涛解释,信心一方面来自于中国已经对全面深化改革作了总体部署,改革红利会逐步释放,而且中国经济总体上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外汇储备比较充裕,即便有一些资金的流出压力,中国也可以承受。  
另一方面,美国QE退出是基于美国经济向好的,这有利于改善中国外需环境,而且美国QE退出是渐进的过程,是逐步的释放,这也能减缓对其他市场的冲击。从积极意义来说,如果美国QE退出过程中一些资本回流到发达国家,还能够帮助缓解人民币的升值压力。  
未来热钱流入和流出风险并存
管涛指出,2013年,中国外汇收支状况表明跨境资金净流入压力加大,同时跨境资金流动继续保持震荡,2014年中国面临的跨境资金增加流入和扩大流出的风险并存。  
《北京青年报》报道,在回答有关“热钱”的问题时,管涛说:“一般外汇储备增加少了,大家就讨论‘热钱’流出、资本外逃,外汇储备增加多了,大家又开始议论是不是‘热钱’流入。”管涛建议,不要用贸易和投资的差额直接和外汇储备余额的变动比较,来衡量“热钱”。  对于2014年的跨境资金流入情况,管涛认为,2014年贸易和投资仍然会保持比较大的顺差,这是一个基准情形。但如果未来一段时期内利多人民币的因素多,就意味着在基础顺差的情况下会有更多的外汇储备增长,如果是利空的因素多就可能出现流入放缓,甚至是阶段性流出。预测全年情况,管涛说:“要做两手准备,既要关注流入的压力,也要关注流出的风险。”  外汇局六举措  
放宽外汇管理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放宽外汇管理。《通知》自2014年2月10日起实施。  
一、简化融资租赁类公司对外债权外汇管理。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到所在地银行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用于保留对外融资租赁租金收入,账户内外汇收入结汇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  
二、简化境外投资者受让境内不良资产外汇管理,包括简化境外投资者受让境内不良资产登记手续,取消外汇局对境外投资者处置不良资产所得收益购付汇核准等。  
三、进一步放宽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管理。凡不超过300万美元且不超过中方投资总额15%的前期费用。  
四、进一步放宽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放宽境外放款主体资格要求,允许境内企业向与其具有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的境外关联企业放款。取消境外放款额度2年有效使用期限制。    
五、简化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审核。取消企业本年度处置利润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中属于外方股东“应付股利”和“未分配利润”合计金额的要求。  
六、改进证券公司《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管理,取消3年换证要求。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来源: 侨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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