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案法庭调查阶段的结束,标誌着庭审工作已接近尾声。连日来,随着控辩双方针锋相对的激烈对质,环绕着薄案的诸多谜团都已一一揭晓,但从目前来看,此案仍有几大悬念亟待求解。
首先,薄熙来当庭翻供能否洗清罪名?多数法律界人士认为,在其当庭承认中纪委给他“吃好住好,办案文明理性平和”的情况下,薄熙来的翻供缺乏站得住脚的理由。曾在重庆被“黑打”的律师李庄认为,翻供必须有两个理由,一是证明自己遭到了刑讯,第二拿出相反的证据,推翻原来的口供,“以‘压力大’为由翻供肯定没用,把谁抓起来都会有压力。”
而与之苍白无力的翻供理由相比,公诉人当庭举示书证、物证、录音、录像等多媒体证据,结合多名证人出庭,证据链扎实到位,足以证死真相。由此来看,薄熙来恐怕胜数不高。
其次,薄熙来一审判决结果如何?我们不妨参考下此前“二陈”案的结果:1998年7月,中央政治局原委员、北京市委原书记陈希同以贪污罪和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2008年4月,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今次济南检察院指控薄熙来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贪污、受贿涉案金额远高于“二陈”,其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危害,也远大于陈良宇,“三罪并罚”后,其判决结果应该不会比“二陈”明显偏低。且薄熙来没有自首、坦白、检举揭发的情节,缺乏获得法庭宽大处理的理由。甚至还有司法界人士认为,薄熙来翻供或被从重量刑。
再次,薄熙来妻、儿是否将被追加罪名?从已经披露的资料看,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几乎都是通过薄谷开来和薄瓜瓜来进行“交易”,而其涉嫌滥用职权也与薄谷开来谋杀案直接相关。而此前的合肥审判只审理了她的杀人罪,可能存在漏侦漏诉。至于薄瓜瓜,亦被揭露与行贿人徐明有千丝万缕的联繫。业界人士认为,若中国司法机关能明确在薄瓜瓜名下财产属非法来源,则有权向美国政府提出要求,冻结其在美国的资产。但由于起诉书中没有出现对其“另案处理”的字眼,说明没有立案,可能将不被起诉。
第四,薄熙来是否会不服上诉?由于薄熙来几乎全盘否认公诉人指控,外界评估其在一审判决后提请上诉的可能性颇大。一般情况下,法庭会在庭审结束后两个月内进行宣判,而如果被告提请上诉,则必将启动二审程序,那么,薄案的最终结果可能数月后才能尘埃落定。
来源:香港大公网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