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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2日星期四

薄案开庭审理 贪污控罪先审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于北京时间22日上午在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其罪名包括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这一被称为中国数十年来最具政治敏感度的大案吸引了全球舆论的关注。
济南市中级法院在中国庭审历史上首次使用了官方微博发布起诉书的部分内容,逐一披露薄熙来被控的三项罪名的部分细节。
三项控罪中,数额最小的贪污罪名是微博公布的起诉书中叙述最为详细的,而最引人注意的滥用职权罪则是措辞最简短的。
在滥用职权罪方面,起诉书指控称,2012年1月至2月,被告人薄熙来作为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在有关人员对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以下简称“11.15案件”进行汇报和揭发后,以及在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立军叛逃前后,违反规定实施了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
在贪污罪方面,起诉书称,2000年薄熙来担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期间,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了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程。该工程由薄熙来直接负责,由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另案处理)承办.2002年3月工程完工后,该单位通知王正刚,拨款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下同)给大连市人民政府。王正刚遂向已调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薄熙来请示如何处理该款项,薄熙来表示考虑一下再说。一周后,王正刚再次向薄熙来汇报,提出该500万元在大连市没有其他人知道,因此提议将该款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薄熙来当即将此事电话告知薄谷开来,并让王正刚跟薄谷开来商议处理。几天后,王正刚到沈阳市薄熙来家中,与薄谷开来议定将该500万元转至薄谷开来指定的北京市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东平处,供薄熙来家庭使用。2002年4月至2005年3月,上述款项陆续转入赵东平安排的账户或其律师事务所账户,由赵东平代为保管。薄谷开来将该500万元已交赵东平保管一事告知了薄熙来。
受贿罪方面,起诉书称,1999年至2006年,被告人薄熙来利用其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0年至2012年,薄熙来单独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另案处理)、其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
本报截稿时,未戴手铐的薄熙来在庭审现场的陈述中否认有关受贿罪的指控,自称“唐肖林说给我三次送钱的事情是不存在的”,但他承认此前在中纪委对其审查期间“违心的承认过这个事情”。
利用微博直播大案的庭审,在中国司法界是相当罕见的做法,这也间接显示了薄熙来案的受关注程度。济南中院当日开庭前发布一条出自中国古代思想家韩非子的“法律格言”: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也颇耐人寻味。
当日的庭审在中午休庭,并于下午14时继续进行,预料将对其另外两项控罪进行法庭调查。官方消息称,此次薄案的审理时间将达2天,23日将继续审理,最为引人注意的滥用职权罪将是整个庭审过程中的关注焦点。
 来源:侨报网    作者:洪明宇、薛晶、赵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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