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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

美国仍需证明自己是民主国家

 按:2013年12月16日,著名政治评论网站The Globalist总裁Stephan Richter,就全球政治体制等问题发表演讲。这裡刊载本演说的第二部份,以飨读者。

  我还记得自己在1970年代末参与学生政治,我是中间偏左的自由主义者,却被当时的学生政治视为反动派。大部分学生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当时的德国学生运动有很多共产主义党派。
  我当时和共产主义学生领袖的辩论,他说:“你是资产阶级猪猡,你根本不瞭解美国外交政策的目的,就是为了支持石油公司的生意。”我的回答是:“你是个单向度的人,一味认定美国是万恶之源。”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后,有了伊拉克战争。我最近去德国的时候,拜访了这位同学,我向他道歉,我不该否定美国外交政策是由石油巨头控制的。我们握手言和。
  使我印象深刻的是我第一次造访中国。当时这个国家把社会批判和整改政府结合在一起的,是一种“千万小心,不能再出乱子”的意识。这个国家多次向着正确的方向进发,却经歷了极端的混乱。我认为在中国,在资源管理和愿景等等方面,有一种非常审慎的意识。
  比较起来,美国是地球上最幸运的国家,自然资源与空间都是无与伦比的。美国人认为美国是格外优异的国家,在实际层面上,这意味着,你丧失了改革的意识,改革的能力。如果一个国家不再意识到需要改变,它又怎么担当世界领袖的地位呢?这是美国眼下所面对的最大的问题。恰如500年前的天主教教会,美国认为手中握有一套具有最终裁决权的教条。罗马教皇错误理解了所面对的挑战,华盛顿的政治人物也没能理解挑战。我的演讲,即使在自由派的公众电台上也未必受到欢迎,这恰恰反映了他们不具备承担真相的能力。
  如果美国能够做到名实相副,那么世界会变得更美好。美国绝对拥有必要的物质财富与知识,在科技,能源,管理,收入均衡,公平税收,医保系统,教育系统,等等层面上成为真正的世界领袖。但是这个国家的精英相信,高居社会顶层的人物们不需要这些,我们有私人医生,有各种独家定制的安排,我们是安全的,我们不在乎这个国家的底层。
  因此我的结论是,美国仍需要证明自己是民主国家。这个国家,50%的低收入人口不会参与投票选举,投票选举的参与率往往低于50%。以任何标準来看,这都不能算是民主。这是伪装成民主的封建政权。美国保守党对此极端无耻,举例来说,2000年我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就论证了美国不是民主。国会山的保守党朋友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文章很有趣,但是你完全误解了美国宪法的模式,我们不是民主政体,我们是共和政体。”
  在美国模式裡,共和政体可以倚靠被治理者无声的默认(silentconsent)。那么实际的意思就是,穷人要么就是蠢到不会投票,要么就是对当下的状况满心欢喜。这当然是个反讽的解释,也是符合逻辑的解释。他们完全不认为有什么需要改变的,因为如果有改变的需要,他们就会去投票了。投票总是在週二,僱主不会放假,你要么凌晨五点起来排队投票,要么在下班之后,轮班之间去投票。
  这些都是细枝末节。重要的是,批评我的人,叁年之后入侵了伊拉克,只为了把民主带入这个摇摇欲坠的国家。其结果是,巴格达在美国枪桿子逼迫之下,其民主程度要超过华盛顿特区!没有人注意到这其中的讽刺!
  这意味着,中国需要更加活跃,更有动力,使美国在震盪中认清现实,不要只是讨论东海争端,让美国看清来自中国的具有建设性的挑战。我在北京的多次谈话使我明白,北京领导人塬以为还要有20年时间才需要他们出手接管世界权力,或者是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当他们看到伊拉克和阿富汗,他们才明白美国政治都是业余选手在玩,整个体系正在分崩离析。这也导致了北京的许多转变,当然这些转变的主要部分也来自中国社会,年轻人,以及可能改变平衡的因素。我想在这裡结束,把时间交给问答部分。

  提问部份

  听众提问:请具体谈谈美国的精英,他们受到保护,他们无需在意国家的未来,他们通过选举来控制政治系统。个人是怎样通过选举来影响美国政治的?难道个人和机构可以提供的政治献金不是有定额的吗?你为什么说某个利益集团可以控制美国政治系统?
  StephanRichter回答:你的问题糅合了许多问题。让我们从利益集团的问题开始。欧洲大陆传统和中国传统都认为,公众利益本身是存在的。问题在于,谁有权力表达、制定公众利益?是皇帝?是国王?是内阁成员?还是议会?美国的宪法传统在根本上有所不同。
  美国人的观念是,公众利益本身并不存在,而是通过独特的利益构成了自己。胜出的一方就代表了公众利益。这是非常荒谬的。
  我年轻的时候驾车游览美国,发现美国人最恨的城市中,莫斯科首当其衝。其次就是华盛顿特区,因为那裡是收税的地方。后来裡根总统上台,“共产主义”一词逐渐丧失了负面意涵,因为人们无需再为共产主义担忧。
  “官僚主义”成了继“共产主义”之后最负面的词汇。重点在于,精英们有一套精炼的机理,来诽谤(malign)公众利益。如果体系运转正常,也获得了被治理者无声的默认(silentconsentofthegoverned),就没有人会注意到立法上的所作所为。
  另一方面,在美国的大多数立法,在欧洲大陆看来都是违宪的。法律总是公共法律。只有独特的情形,由议会的力量通过,而应用于全体人口,才称其为公共法律。在欧洲,如果只是某个立法者以立法的形式写下一些东西,这并不能成为法律。这就是以游说为程序的美国立法。另外,在国会山工作的和你们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会作为众议员参议员的助手工作几年的时间。之后就可以为私人企业工作,工资是之前的叁到四倍。基本上,你赚的钱,就是为私人利益工作,来对抗公众利益,你在公共领域所学到的是为公众利益工作,这一切反过来被应用到富有的私人企业裡。
  接下来你收买律师,在华盛顿赚大钱的好律师几乎都是犯罪分子。他们唯一的目的是为了富人的利益卖命。这是无法置信的荒谬。这不是民主。
  立法者们承认,他们70%-75%的时间都用来募捐献金。这意味着,他们没时间立法。这就如同议员们没时间思考解决国家问题,因为都忙着为自己募捐。更荒谬的是,大部分众议员在选举中并没有对手,他们要募捐献金并非是为了自己再次当选,而是为了打广告,钱都落入了选区内的电台、电视台。
  最大的荒谬之处在于,美国政治家为自己打造了贪污腐败的形象,其实并非如此,钱并没落入他们自己的口袋。尼日利亚的政治家们肯定会说美国政治家太笨:他们获取数以百万计的募捐,却一分钱不拿。这正是腐蚀了美国政治的东西。美国政治不在专注于立法,关心点也不再是公众利益。众议员不应投票或参与曾经收取过选举献金的个人或公司的听证会。这是民主的最基本的“廉洁度测试”(cleanness test)。如果真的实施,那么美国议会就没必要存在了,因为没有几个议员没收受过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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